住宅存骨灰、卖墓位、烧真钞?全部违法!

发布时间:2026-04-05 15:34:10
来源:石榴云/新疆法制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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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节假期

祭扫追思迎来高峰

注意!

新修订的《殡葬管理条例》

2026年3月30日施行

这篇推文带你了解

清明祭扫

这些事绝对不能做!

小区住户张先生

私自将住房改成骨灰存放点

整日香火不断

同楼邻里惶恐不安

日常起居深受打扰

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禁止将居民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。禁止在公墓、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及依法实施生态安葬的区域以外的地方埋葬遗体、建造坟墓。

居民住宅仅限用于居住用途,不得专门作为骨灰存放场所。若将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并造成不良影响,依据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第六十六条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职责责令改正,进行教育。

村里的王大爷在公益性墓地

帮老伴选了个位置

村干部却告知他要收取10万使用费

此外,还将属于村民的墓位

偷偷卖给外村人牟利

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,农村公益性墓地原则上不得向村民收取墓位使用相关费用,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或者墓位。

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向非本村村民提供墓穴、违规收取墓位使用费、擅自开展经营性活动的,由民政、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法责令改正、没收违法所得,并可处以罚款;对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。

清明祭祀时

李先生为表孝心

拿出百元真钞焚烧祭拜先人

火苗四起引得众人围观

不仅污染环境

还差点引燃周边草木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》第六条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。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。

祭祀时焚烧人民币,依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,故意毁损人民币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,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刘大哥觉得自己生意不顺

皆是祖坟位置不佳影响财运

于是带领施工队

将自家祖坟迁到风景名胜区

以求转运

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:

(一)耕地、林地;

(二)城市公园、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;

(三)水库以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;

(四)铁路、公路主干线两侧。

坟墓安葬具有严肃性、公益性和民俗属性,未经法定程序和相关部门批准,不可随意迁坟。对擅自迁坟、违规迁坟造成不良影响的,由民政等相关部门责令改正、依法处理。

  (监制:齐琪 绘制:王昱涵 文案:马风洁)

[责任编辑:田晶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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