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: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应做“健康影响评估”

发布时间:2026-04-02 15:54:22
来源:石榴云/新疆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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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石榴云/新疆日报讯 3月25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。

  《条例》规定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健康影响评估制度,在制定重大政策、重大规划,实施重大工程项目时,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健康影响评估。

  健康影响评估应当包括对公共卫生安全、健康环境和生活、健康服务和保障等方面的内容。

  【条例全文】

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

[责任编辑:马晓艳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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